設備二次灌漿前,應根據(jù)實際情況按本規(guī)程第2章的規(guī)定選擇相應的灌漿方式。
第一條 施工準備
18.1、清掃設備基礎表面,不得有碎石、浮漿、浮灰、油污和脫模劑等雜物。灌漿前24小時,設備基礎表面充分濕潤。灌漿前1小時,應吸干積水。
18.2、按灌漿施工圖支設模板。模板與基礎、模板與模板間的接縫處用水泥漿、膠帶等勾縫,達到全體模板不漏水的程度。
18.3、模板與設備底座四周的水平距離應大于200mm,以利灌漿施工。
18.4、模板頂部標高應高出設備底座上表面50m
18.5、灌漿中如出現(xiàn)跑漿現(xiàn)象,應及時處理。
第二條
CGM高強無收縮灌漿料二次灌漿,其工藝應符合附錄D的要求。